基层党建

“五个一”工作法规范镇村党员干部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7-09-18 点击数:53484


作者:桂亚辉

今年以来,武功县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眼提升农村党员、村(社区)干部管理水平,高标准建设镇办标准化档案室,扎实开展农村党员、村三委会成员、村级后备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档案整理,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管理规范化水平。

建立一套领导机构。印发了《关于成立全县档案室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为副组长,各镇办(社区)党(工)委书记(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每个科室包抓1个镇办(社区),将12个镇办(社区)划分成3个片区,由3名副部长分片包抓,负责做好镇办(社区)档案室建设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各镇办(社区)分别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档案室建设有人抓、有人管。

明确一套建设标准。档案室建设以镇办(社区)为单位,按照“一人一档、专柜存放、专人管理”的原则,将档案室原则上分设管理室、阅览室和库房三个室;条件不满足的管理室、阅览室和党建办可合并办公,一室多用,但须与档案库房相邻,便于管理。档案柜采用能放A4档案的密集架存放,密集架统一编号,符合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防光、防霉、防有害气体“十防”标准,库房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同时配备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相应的办公设施,为规范档案日常管理奠定基础。

规范一套整档内容。明确规定建档对象为各镇办(社区)所辖村(社区)的支部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村监委会成员的现任干部,享受离职待遇的支部书记、主任的离任干部,村(社区)后备干部,在职大学生村官和脱贫攻坚第一书记以及所辖区内管理的全体中共党员。其中,现任、离任和后备村(社区)干部建档按十类装订,即:履历材料,自传材料,鉴定、考察、考核材料,职称、学历材料,政审材料,党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任免、报酬待遇等材料和其他材料;中共党员建档按五类装订,即:党团材料;鉴定考核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和其他材料;在职大学生村官和第一书记党团、人事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在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整理在工作开展中形成的个人实绩材料,统一规范了建档人员范围和建档内容。

严明一套审核程序。严格入档审核程序,对符合建档条件的人员档案收集采取村(社区)党组织一审,镇办(社区)档案管理人员二审,分管领导三审,主持工作领导四审,主要领导终审的流程严格审核,确保按照档案管理的内容和标准,分类分析,逐份审查,准确鉴别,归类整理。督促镇办档案室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建档人员档案的材料清理、加工、目录制作、装订和入库,并对每卷档案进行分类、排序、编码、核对、粘贴、打孔、装订,确保达到材料齐全完整、手续完备无缺、外观整齐美观。

制定一套管理制度。出台《关于规范村社区三委会成员和中共党员档案管理的意见》等文件,对档案室建设、“十防”设施配备、建档对象、档案整理装订标准、整理建档材料的内容和分类等作了明确规定。县委组织部统一制定了《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档案保密制度》、《档案保管与保护制度》、《档案转递与查(借)阅制度》、《档案收集与检查核对制度》等5项制度,12个镇办(社区)先后累计制定70多项制度,上墙公示,接受监督,确保档案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和中共党员档案日常管理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编辑: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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