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建立干部积分管理办法精准落实“三项机制”

时间:2017-08-22    点击:34057

汉中市建立干部积分管理办法精准落实“三项机制”

作者:陆敏

 汉中市出台市管党政领导干部追赶超越积分《管理办法》,将考核由集体向干部延伸,为“三项机制”精准运用提供有力依据。

正负量化积分考实绩。积分由基础分、正积分、负积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分根据所在单位考核结果,依据优秀、良好、一般等次分别积100分、90分、80分。加分项目设年度追赶超越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重点工作、政治理论学习5大项19种情形,减分项目设年度追赶超越目标责任考核、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考评、扶贫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不力和政治理论学习6大项23种情形,让每名干部逐项对标积分。

纵横分类比对促履职。每年5月底前,各单位报送积分管理《申报表》及印证资料,市委组织部审定后计入台账。将县区分为平川、山区2个组别,按照党政正职、党委班子成员、政府班子成员、其他干部进行分类积分;将市直部门分为党群、政法、人大、政协、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社会管理、专项工作等10个组别,按照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其他干部分类积分,让每名干部在纵横积分比对中知得失、明方向。

严格奖优罚劣用结果。积分情况存入干部档案,年度排名处于同一层类前15%的干部,进行重点跟踪管理,优先培养使用、转任重要岗位或提职提级。处于同一层类干部末位的,由市委组织部诫勉谈话,一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得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按照能上能下有关规定调整。【责任编辑:彦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