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党建+”构建妇女权益保障新格局

时间:2023-03-20    点击:659231

作者:龚祚正

  近年来,咸阳市渭城区坚持党建引领,深刻践行“为民渭城”服务理念,通过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其中,区检察院立足“党建+网格+共治共享+检察品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部门业务优势,积极与区妇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等部门建立协作配合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妇女合法权益保护联动新格局,唱响妇女权益保障“大合唱”。

坚持党建引领,将法务力量融入网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深化“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依据“四定”定地区、定人员、定案件、定时间要求,在检察院业务骨干中抽调9名党员,1名民主党派干警组建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社区矫正、司法救助团队,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融入网格治理。与区妇联积极沟通协调,在渭城区检察院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工作站,在辖区四个街道办聘请60名街道办及社区妇联工作人员为联络员,并进行履职培训,充分发挥联络员在普法宣传、纠纷调解、线索发现、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搭建起保障妇女权益平台,会同区妇联共救助困难妇女28人,发放救助金15万余元。

搭建联动平台,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初见成效。以守护妇女权益品牌项目建设为依托,探索建立“检察+妇联”“检察+司法”“检察+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区妇女联合会印发《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在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司法救助和支持起诉方面大力开展合作,共同强化品牌建设,构建妇女权益保护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不断强化大数据运用意识,积极构建妇女遭受家庭暴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依据从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调取的案件数据,发现案件线索13条,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相关经验做法被新华网、《陕西省检察技术》等媒体发表。

发挥党员作用,展现渭城检察责任担当。渭城区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自觉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以最高检提出的“检察依法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为指导,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工作。考虑到妇女权益保障会涉及女性个人隐私问题,由女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发挥女性亲和、细心的优势,可以照顾到女性的心理顾虑。去年7月,渭城区检察院成立了“渭水木兰”女子办案组,更加高效、全面、精准地办理该院涉女性权益的所有类型案件。同时,创新探索“司法救助+快速办理+心理疏导+长期关怀+案后回访+普法宣传”工作新模式,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积极彰显渭城检察温情,切实用实际行动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咸阳市渭城区委组织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