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干部档案任前审核“严”字当头
时间:2018-09-30 点击:137523
作者:黄正清
近年来,陈仓区坚持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必要程序和基础环节,“严”字当头不断规范审核程序,全面审核干部档案信息,准确运用审核结果,有效保障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严格把关审核资料。档案审核除了对“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及身份等重要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外,还对参加工作、考核鉴定、学历职称、政治面貌、奖励惩处、任免考察、工资待遇等档案材料严格对照干部档案分类标准及材料要求进行审核,确保干部档案归档材料全面完整。
严格执行审核程序。一是初步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档案管理单位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档案进行初审,确认材料齐全、规范后,移交组织部门进行复审。二是复审反馈。组织部门根据初审情况,重点对干部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及家庭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并对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和工作经历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情况严格把关,并将审核情况及时向初审单位进行反馈。三是确认公示。组织部门将审核确认后的信息提交会议进行研究后进行任职公示,公示期满正式任用后,及时录入和更新干部信息库。
严格运用审核结果。 对拟提拔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他情况认定结果与组织上掌握的情况一致的,进入正常的干部任免程序。对有“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违反政策规定的;干部档案中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材料涂改、材料虚假或重要问题情况不明等,影响干部任用资格、条件的;干部本人对任前档案审核确认的基本信息等,经说明情况和政策解释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的等拟提拔的等情形的干部任用程序将暂缓进行。同时,将审核的档案信息及时更新,实行统一管理,在以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均以审核认定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