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兴平法院 李军委
近日,在兴平市人民法院桑镇法庭庭长吴健辉多次沟通、几番调解下,张某某与彭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兑现承诺,一桩有矛盾持续激化苗头的案件彻底化解,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2018年9月,张某某去邻村务工,途经彭某某家门口时,被其饲养的看护犬咬伤左腿,造成三级严重贯穿性伤害,先后接种狂犬疫苗、破伤风等治疗5次,在家静养多日。张某某数次前往彭某某家中,商谈赔偿事宜,彭某某态度蛮横、恶语相向,拒不承担任何费用。张某某无奈之下报警,辖区派出所在确认事实后,对彭某某训诫教育,但仍拒绝赔偿。张某某将彭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吴健辉庭长决定调解结案,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法与情的融合。吴健辉庭长对当事人进行梳理说服,再三辨析案件法律关系,告知法律后果,经过情理的感化、法理的引导,终使双方矛盾缓和。在吴健辉庭长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彭某某一次性向张某某赔偿2600元,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