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

大荔县:多措并举推动党员发展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3-09-27 点击数:685932

 作者:张伟  
大荔县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采取多项举措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严格程序,夯实各级责任。明确发展党员工作三级责任,县委组织部负指导监督责任,基层党委负第一责任,党(总)支部负直接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综合考虑各党(工)委所辖党(总)支部数、上年度发展党员数、入党积极分子数、发展对象数、参加集中培训及考试通过人数等方面因素,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将发展35岁以下青年农民党员的指标直接具体明确到村(社区),提高发展党员的针对性,让发展的党员更趋年轻化、专业化,并对党员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坚决做到宁缺毋滥。实行“一纳入一谈话一追究一否决”制度,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到对党委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清、工作不力的党组织书记建立层级谈话制度,对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党组织书记进行责任追究,对发展党员出现问题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实行各类评优推荐资格一票否决。
健全制度,规范党员管理。建立梯队管理制度,每个党(工)委建立了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支队伍”台账,坚持定期更新,做到预备党员在发展对象队伍中产生,发展对象在积极分子队伍中产生,积极分子在入党申请人队伍中产生,坚决杜绝“突击发展”现象发生。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创新培训方式,采取“视频授课+闭卷考试”形式,对全县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建立流程管理制度,给每个支部配发了《入党申请谈话通知书》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通知书》,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配发发展党员相关表册,明确了发展党员必有的材料要求,从入党申请人的确定到最后预备党员转正,从所需的材料到需要召开什么样的会议研究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进行细化明确,坚决杜绝违反或简化程序现象发生。建立审核谈话制度,县委组织部对各党(工)委发展党员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派人参与谈话,进行全程监督,各党(工)委由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共同进行谈话,组工干部或党办主任进行记录,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情况、目前的优缺点进行全面了解,对不合格的取消发展对象资格。
突出重点,优化队伍结构。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逐条对照《渭南市发展党员政治审查负面清单》,审核每名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对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觉悟不高、不遵纪守法、违反社会公德的实行“一票否决”。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全程进行公开承诺,对出现“带病入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等问题的,首先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再追究党(工)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的领导责任。加大从青年和产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严格落实好每村每2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每个镇(街道)每年新发展农村党员35岁以下的不低于50%的要求,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不断提升全县发展党员工作水平。


供稿:大荔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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