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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三步规范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

发布时间:2024-04-26 点击数:685941

作者:宝鸡市陈仓区委组织部  王龙飞

今年以来,陈仓区将领导干部兼职监督管理作为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完善监督规范方式,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规范清理整改工作,切实提高干部日常监督工作质量,确保干部监督无死角。

抓住重点,坚持排查全覆盖。统筹发挥区委组织部、社会组织党委监督管理合力,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干部信息资源,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区委相关规定,集中对本单位现任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摸排,填写《领导干部兼职自查情况表》,重点对在职兼任、未经审批备案、兼任法定代表人、安置性照顾性兼职、违规取酬和报销情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超职数超龄兼职等情况严格审查,确保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摸排全覆盖。准确掌握干部在社团兼职任职“第一手”情况,实现对违规兼职的有效监督和准确识别。

压实责任,规范整改不松劲。根据全面排查摸底情况,组织对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甄别,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严肃整改,同时主动做好兼职离退休老干部的政策解释和思想沟通工作。明确各部门、单位党组(委)书记为清理整改第一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对未经批准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对不符合兼职规定的,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辞去兼任职务,并向组织做出情况说明,确保兼职合规守纪。

建章立制,工作管理常态化。制定《陈仓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实施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资格条件、兼职任期、年龄、履职情况以及是否取酬等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提前申报、本级审核、上报请示、批复任职的工作程序,坚持自查制度、承诺制度、抽查制度、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及处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同时建立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审批备案台账和文书档案,强化动态管理,有效预防违规兼职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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