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宝鸡高新区党工委组织人社部 王 晶
为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宝鸡高新区聚焦“怎么考、考什么、怎么用”等问题,探索实施“六步走”工作法,使公务员考核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干部队伍作用发挥更加突出。
把准考核原则。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功夫下在平时,将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分级分类和简便易行的原则,把牢公务员考核政治方向。注重干部政策理论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强乡镇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领导对公务员考核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明确考核主体。严格落实乡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公务员平时考核主体责任,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平时考核,对综合表现突出或问题较多的镇,在年终考核时,适当提高或降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对未开展平时考核的单位,年终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本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确保公务员平时考核有人抓、有人管。
细化考核内容。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为考核定向指标,对每个岗位构建定向、定性、定量“三位一体”考核体系,明确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考核依据,从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大战大考等方面加强平时考核,对窗口公务员,注重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加强考核,提高公务员考核针对性。
优化考评体系。建立职责清晰、工作量化、动态管理、实绩公开的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不同类别、不同岗位,提出不同考核内容,使考“人”与考“事”有机融合,达到管人与治事统一。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既考察政治品质等共性指标,又兼顾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坚持“刚性”和“柔性”相结合,从考核干部工作实绩,又体现群众满意度,增强考核民主性。坚持“重点”与“一般”相结合,将中心工作纳入主要考核指标,一般性工作设为次要指标,统筹确定考核权重。
规范考核程序。突出分类评价,量化考评,将记实考核与平时表现并行,严格落实“月纪实、季度定”制度,每月如实记录工作情况,依据工作记实、平时表现和工作效能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季度考核等次建议,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坚持内部测评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构建公务员自评、分管领导点评、领导班子研究审定的多元考评机制,规范公务员平时考核程序。
强化结果运用。建立“日纪实、月小结、季考核、年备案”运行机制,将平时检查、综合评定和年底奖惩相结合,对一年内4个考核档期“好”等次达到3次且无“一般”及以下等次的,优先选派参加上级遴选、外出学习、奖励性培训、挂职锻炼等,树立鲜明导向,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