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9日电(尹莉娜) 据新华社消息,天津8日发布了有奖举报通告,举报保健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人民币2万元。
有奖举报通告明确了奖励范围、标准和奖励领取程序,同时明确将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根据通告,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涉及以下违法行为的,可获得举报奖励:以会议销售、网络销售、电话营销、有奖促销、销售返利等形式销售保健品的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保健品广告违法行为;以仿冒手段“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健品传销行为。
奖励标准为:提供违法线索,经初步核实涉嫌违法的,奖励人民币1千元;提供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后,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基本符合的,奖励人民币1万元;提供违法线索立案查处后,举报人提供的证据完全符合并提供影像资料的,奖励人民币2万元。
同一案件线索,涉及两人以上举报的,奖励首先举报人;两人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市民可在3月31日前拨打88908890进行举报。
1月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刚刚发布《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自2019年1月2日至3月31日在全市开展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保健品市场经营秩序,治理保健品乱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天津已对涉嫌会销及虚假宣传的51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截至8日,天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780人次,检查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所)6854家,开展宣传372场,张贴宣传海报10048张,发布宣传信息5275条,查办违法经营单位(场所)65家,对涉嫌会销及虚假宣传的51家保健品经营单位立案查处,移送公安1件,取缔欺诈虚假宣传保健品经营户12家,现场责令整改进一步核实调查11家,查扣违法保健品数量41636件(盒、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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