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调解结案止纷争 孩子开启新生活

时间:2019-04-03    点击:233349

作者: 李军委

兴平法院审监庭法官立足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经不懈努力,调解一起抚养纠纷案件,解除三个家庭的后顾之忧,结束当事人五次诉讼困扰。

杨某某在打工期间,认识贵州小伙王某某。随后,俩人确定恋爱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开始同居生活,生下一女孩。爱情的结晶没有给他们带来欢乐和幸福,反而产生隔阂、矛盾加剧,开始分居生活,杨某某领着孩子回到故乡兴平。后在亲戚的介绍下,杨某某嫁给邻村的张某某,将孩子户口也转到张某某家。在与张某某生一男孩后,他们关系破裂,杨某某再次选择了离婚,法院判决女孩由杨某某带走,男孩归张某某抚养。

然而,判决生效后近两年时间,张某某拒绝让杨某某带走女孩,理由是他抚养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7年多,必须支付抚养费。他们五次对簿公堂,没有分出胜负。杨某某无奈之下,只好求助孩子亲生父亲王某某。王某某携亲人来到兴平,求助法院解决。

审监庭法官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多次深入当事人家中走访,以亲情为突破口,阐明案件事实与理由,辨析法律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地做三方工作,最终让他们达成和解。王某某支付给张某某孩子抚养费90000元,取得女儿抚养权,随即带走孩子。在法官的见证下,他们履行了承诺,王某某带着女儿回到贵州,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