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明星村”,负债越严重?
导读
当前,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不少农村村容村貌发生巨变。但在大力建设过程中,一些村集体负债过高,有的地方村均负债数百万元,且越是“明星村”“典型村”,债务越重。而具有隐蔽性、私人性特点的村债,往往“旧的未消、新的又来”,极易引发治理风险,冲击乡村振兴。
部分“明星村”背负沉重债务负担
走进武陵山区的一个村子,新修的乡村道路从3.5米拓宽到了4.5米,比同乡镇大多数村的路都要宽,新建的村级活动中心主体建筑粉刷完毕。
在很多村民眼中,50岁出头的村支书李祖铭是个能人。近年来,在他的争取“运作”下,这个并不临近主干道、距离县城二三十公里的偏僻小山村挤进了很多农村专项发展计划的“盘子”,如美丽乡村、乡村振兴、领导联点等。在上级政策、资源、资金倾斜下,近年来村里各种建设搞得有声有色。
村里发展了,但李祖铭的烦恼更多了。
太行山区某全国文明村党支部书记裴海同样为钱发愁。过去,这是一个祖祖辈辈“吃天水”的村子,村民吃水只能靠自己打的旱井、水窖,急用时要到5里地外买水吃。在裴海带领下,2013年终于打出了一眼400米的深水井,并配建了蓄水池、引水管道和供水点,让全村村民吃上了深井水。
近年来,村里硬化了文化广场,修建了小学和幼儿园,建设了3500米的环境卫生墙,建起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村容村貌越来越美,但债务也越来越重。
裴海说,光打井一项就花了120万元,因为当时立项手续不齐全,费用全部需要村里负担,“全是打借条借来的,民间借贷利息最低在五六厘左右”。修路实际花了20万元,政府补贴不到3万元。仅这两项就欠下了138万元的债务,但村集体经济还在起步阶段,催债催得厉害了,只能借新还旧。
有些县十村九负债,村均债务反弹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2018年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指出,截至2006年底,全国村级债务规模为4000亿元。由于此后没有开展此项统计工作,村级债务缺乏全国性的数据。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村级财务状况不容乐观,一些地方村级债务明显反弹。
湖南东北部某县财政部门曾做过一次调研,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县有445个村负债,占比达89.7%,负债超过100万元的村有109个。山西东南部某县2017年也曾对农村集体“三资”做过调查,这个人口不到40万的县城村级负债总额38.6亿元,村均800多万元,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据熟悉这两个县情况的干部说,近几年来“旧债未消、新债又来”,尽管没有做过详细统计调查,但村级债务余额应该不会比两年前少,“毕竟这两年村里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表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出大头,但往往还需要村里自筹一小部分,项目建成后的后续维护也主要靠村里自己解决。缺乏集体收入的村只好举债。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副教授胡荣才认为,在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体制下,国家对农村建设采取项目奖补而不是兜底的方式建设,随着各类工程成本不断攀升,村级承担的配套压力也越来越大。为填补缺口,各村寄希望于各级各部门支持、发动村民筹资、在外乡友捐资等,但常常不能如愿。
另外,脱贫攻坚、灾后重建等,也成为村级负债的催生因素。中部某山区县开展的调查显示,贫困村道路、安全饮水、村部建设、光伏发电等工程建设资金由政府足额保证,但前期工作、三通一平等投入只能由乡村负担。
村债风险藏得深,须提早防范化解
半月谈记者注意到,在各地农村的村务信息公开栏里,几乎看不到任何关于债务的信息。
但是,高额村债的不良影响终究要显现。基层干部认为,一方面,村级债务可能成为不少村干部的“私人账”,在村集体没有归还债务前,很少有人愿当村干部;另一方面,为了尽快偿还债务,集体土地、荒地、池塘等农村集体财产可能面临被变卖的风险。
专家建议,对于存量债务要摸清底数,完善政策,分类化解。比如,不少农村存在大量历史遗留债务。据粗略统计,湖南东北部某县各村因垫交教育费附加、通乡公路改造、摩托车养路费等形成的债务约2000万元。这已诱发种种矛盾,而究竟如何解决,上级尚无明确政策。
受访专家建议,防范化解村级债务风险,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从制度上堵住债务漏洞。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不得超出偿还能力举新债,不得超越群众承受能力搞建设,更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财政涉农项目应考虑更周全,防止新增项目带来过多新负债。
来源:《半月谈》2019年第9期,原标题《越是“明星村”,负债越严重?警惕村债风险冲击乡村振兴》
半月谈记者:梁晓飞 刘良恒 | 编辑:许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