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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精准落实“三项机制” 激发干群工作活力

发布时间:2018-12-11 点击数:188790

       作者:燕小舟 燕晓锋

“省委新修订的‘三项机制’直面改革难点,剑指时弊要害,对于营造风清气正、人心思进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组织部门作为直接推动者,更要坚决贯彻执行,全面对标、全面覆盖,不搞变通、不打折扣。“近日,旬邑县委主要领导对全县各级全面贯彻省委新修订的“三项机制”工作再次做出指示。

今年以来,旬邑县高度重视省委新修订的“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和实践运用,在目标制定、考核管理、兑现运用、舆论引导等环节做到精准落实,真正把新修订的“三项机制”作为调动干部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的重要靶向。今年,该县已运用新修订的“三项机制”鼓励激励机制提拔重用55人,容错纠错2人、“能下”调整科级干部2人。

细化考核指标,定准定实目标。该县将新修订“三项机制”落实与追赶超越紧密结合,破解发展难题,改进考核工作,特别提高脱贫攻坚、综治维稳、党的建设等工作在考核中的分值权重,以考核指挥棒引领各镇(办)、各部门聚力追赶超越、狠抓工作落实。建立了“1+3”指标体系,细化分解了22项追赶超越考核主要指标和16项重点工作考核指标,剔除了6项非量化考核指标和15项考核指标,把脱贫攻坚考核分值权重提高至40%,考核的“风向标”作用得到凸显。实行差异化分类考核,对镇(办)采取“梯次结构、分类量化”的方式细化分解考核指标;对部门采取“分类对待、积分考核”的方式,分类列出考核清单,使考核指标更加科学、更加精准,实现了标准具体到条、时间具体到点、责任具体到人的“三具体”目标。

健全评判体系,考准考实干部。在落实新修订“三项机制”工作过程中,该县坚持“五看五重”原则,不断规范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做到考事与考人、考班子与考个人并重,推行干部工作日志日记、周清、月查、季晒、半年评制度,综合运用日常通报、季度考核、半年讲评、年终总评、重点督查、综合研判、发红黑牌、领导约谈等手段,促进干部考核由结果控制向过程管理转变。同时,利用“重点工作微信平台”,直观展示工作成效,晒业绩、促作为。通过过程监管与季度考核相结合、日常督查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年终考核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的“三结合”模式,把功夫下在平时,对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过程管控,督促引导干部履职尽责。

严格兑现奖惩,注重结果运用。该县将新修订“三项机制”作为班子研判、干部使用的总遵循和必经程序,将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奖惩、辞退的重要依据,倒逼各镇(办)、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加大“三项机制”在干部调整中的实践运用,制定了《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大力培养选拔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受省市县委表彰且符合任职条件的23名优秀第一书记和1名最美扶贫干部全部提拔重用;对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13个单位直接评为考核优秀等次,并授予特别贡献奖,分别奖励10万元。同时,对在脱贫攻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争资引项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重奖。该县系列奖励机制的出台,有效激发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宣传氛围。该县先后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省委三项机制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全面、准确、深入、持续宣传新修订三项机制,充分宣传挖掘各镇(办)、部门单位探索创新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在陕西日报、咸阳日报等省市级主流媒体积极发送相关信息稿件100余篇。其中,《咸阳日报》等媒体刊发的《旬邑即知即行落实“三项机制”《旬邑用好“三项机制”催生干部新活力》通讯报道在全县营造了干部埋头干事、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鲜明导向,为建设“关中最美县”起到了良好的政治舆论引导作用。

                责任编辑: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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