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县经发局:整治“散乱污”企业 做绿色崛起先锋

时间:2018-12-20    点击:164337

作者:宁强强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实施“绿色崛起·先锋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构筑绿色发展新高地,激发绿色发展新活力,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结合市政府今冬明春污染防治攻坚视频会议精神和黄龙县今冬明春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安排,近日,县经发局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大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是深入贯彻我县“绿色崛起·先锋行动”意见精神,体现我局主动担当作为,也是全面打赢今冬明春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要举措。为确保排查工作取得积极效果,经发局积极与工商局对接,在登记注册企业中梳理归类出砖瓦窑、木材加工、小食品加工、混凝土搅拌站、废品收购等企业136家。结合我县实际,牢牢把握“污”这个核心要素,重点对23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的8家企业当时就下达了整改告知书。在排查中,要求木材加工企业要重点抓好防火工作,并将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始终。通过拉网式排查,我县境内未发现污染源企业,有个别企业存在物品堆放零乱、厂房周围垃圾处理不及时等问题。对于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经发局及时向县今冬明春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反馈,建议废品收购企业由行业管理及相关单位负责整改。

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发局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督查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全力营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绿色生活环境,为黄龙绿色崛起、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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