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至县人民法院 罗颖
5月23日,周至法院终南法庭法官不畏艰难、翻山越岭,驱车4小时前往商州市大荆镇一偏远山村,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法律文书亲自送到了当事人的家中。
案件中,原告系再婚,与前夫育有两子,2009年原告前夫去世。原、被告2012年元月经人介绍认识,2月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较少,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二人时常发生冲突,勉强过了一年后开始分居生活。近一年来,被告已消失行踪,原告认为这样的婚姻没有维系的必要,遂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电话、邮寄均联系不上被告,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原籍住址,虽不知其是否已回到商州老家,法官仍决定找到被告家人,借机调查情况并送达应诉材料。在几经周折后,问路时遇到了被告的弟弟,法官就此道明情况,并由被告家人帮忙传达应诉材料。被告的家人对法官尽职尽责的做事态度表示十分感谢,至此,送达工作圆满完成。
送达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贯穿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是当事人实现实体权利的必要条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做好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