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四举措从严抓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时间:2017-10-16    点击:64461

     近年来,秦都区各级党组织扎实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阵地建设、创新活动载体和严格制度落实等四个方面从严入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级党员领导干部“七个一”包抓联系工作机制(即: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包抓联系1个党(工)委、1个行政村(过渡村)、1个社区、1个非公企业、1个社会组织、1个机关事业单位、1所学校),通过区级领导包抓联系,定期指导和参加联系点的组织生活,按照“抓点带面、示范带动、规范提高、整体推进”的思路,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二是抓好阵地建设。重点围绕党建示范点创建,坚持“合理利用、节约资源”的原则,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抽调专人分组分片区对全区所有阵地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提升,从制度及相关板牌上统一模式统一规划,各党(工)委每年从办公经费中安排专项资金,落实组织生活经费;同时,区委组织部下拨区管党费,切实解决各领域活动经费难的问题,保证组织生活健康、有序、正常开展,从而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各级党组织着力创新组织生活载体。巧抓庆“七一”、元旦、春节等节点,开展“红色影片播放月”、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参观传统教育基地、学党章忆党史、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活动;结合党员“十联十送十带头”活动通过全区10000余名党员联系帮扶贫困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十类联系对象,走访了解联系对象在工作或生活上的需求,及时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是严格制度落实。建立考核督导机制,定期对各支部制度落实进行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结合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加大组织生活制度在党建目标考核中的比重,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影像资料、随机抽问等形式,督查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基层党组织定期、按时、不走样的扎实开展组织生活。对连续超过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坚决维护组织生活严肃性。去年来,处置不合格党员9名,取消违纪党代表代表资格1名。 (中共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部:曾恩杰)【责任编辑: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