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彬州市委组织部 焦亚妮
岁末年初,各种总结、报表纷至沓来,对于副处以上(含副处)领导干部有份“特殊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亟待上交,填报者无需写作手法、华丽词藻,只需和盘托出、如实上报,亲笔向组织交心、交底,此报告忠心可表、诚心可鉴、私心可查。
“忠诚为党”的初心要清。“忠”居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之首,既是做人为官之本,又是检验干部忠诚度的标准,官至副处,一路经历了时间的跨越、筛选淘洗的磨砺、凡尘俗世的考验,职务越高责任越大,对党忠诚的要求也越高。越是身居要位,越要不忘初心,忠诚于党的事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服从大局,强化“四个意识”,从思想上消除潜在顾虑和侥幸心理,向党不留余地敞开心扉,自觉接受监督,也是“忠诚”之体现。
“全心为民”的宗旨要清。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忘党和人民重托,让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贯穿于工作始终,对群众常怀敬畏之心,对自己严守律己之道,对权力遵从慎用之法。清晰的为民宗旨带动无私的全心工作,“家底”自然一清二白,也就敢于晾晒。年底全面梳理个人有关情况,“翻箱倒柜找家底,不留死角晒家底”,做到个人情况自己了然于胸、组织全面掌握,让监督“如影随形”。
“清心为官”的理念要清。清乾隆年间李拔著的《福州府志》中写道:“夫水至清则能照物,心至清则能烛理,为学以之,居官亦然”,包拯《书端州郡斋壁》诗:“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古代对为官者提出“清心寡欲”的严格要求。新形势下的领导干部必须调整好为官心态,树立“清心为官”的正确理念,保持清心寡欲的为官心境,抛却名利诱惑,祛除私心杂念,秉承大公无私的工作原则执政为民。既“清心”,自是一尘不染,又何俱报告,即使在监督核查的“透视镜”下依然坦荡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