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至县人民法院 闫雪娇
2月28日下午,周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建平、副书记李茂一行到周至法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周至法院院长李希军、副院长刘智国及扫黑办部分成员参加了座谈会,并就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会上,朱书记强调,“扫黑除恶”工作已到了攻坚阶段,法院要立足审判工作,力争在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实现新突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扫黑除恶”的各项要求,继续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声势。
李院长谈到,“扫黑除恶”工作是全院的一项重点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结合自身职能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制定了办案流程机制,成立了专业团队,统一了裁判尺度,保证从严从快惩处黑恶犯罪。二是穷尽法院职能范围,全面摸排涉黑恶线索,将近十年中不履行法院判决、暴力抗拒执行及妨害司法的基层村组干部、人员等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在立案、审执阶段,向所有诉讼参与人发放线索摸排登记表,实现当事人全覆盖;设置专门举报箱,定期查看收集线索;在扶贫工作、下乡办案中融入“扫黑除恶”工作,入户搜集涉黑恶线索。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法院相继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进校园、抖音大赛等主题宣传活动,为专项斗争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最后,朱书记对法院的各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几点新要求:一是专项斗争应继续向纵深推进,要吃透中央精神,再次对中央的各项文件、政策组织学习,深刻领悟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大意义,将“打伞”作为下一步工作的主攻方向;二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重点关注群众对“保护伞”的举报情况,进一步完善线索台账;三是加强对黑恶犯罪的打击力度,扩大典型案件的影响,在社会上形成强大震慑;四是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在公共场所公布举报途径,提高群众知晓率,同时结合法院工作特点,以案说法,用身边人、身边事,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激发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