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 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泉县委组织部主动作为、压实责任,采取“四个坚持”举措,不断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坚持强化责任抓落实。县委组织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组织工作重点任务之一,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和任务,印发《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1名副部长和1个科室具体负责,明确了工作职责,将此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坚持宣传发动抓落实。利用“三会一课”、“党日活动”,分级举办换届政策业务及扫黑除恶专题培训,印制张贴《“十个严禁”、“六个一律”纪律通告》和《“五选八不选”规定通告》,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揭示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鼓励村民勇于同不良风气和拉票贿选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营造村“两委”换届及扫黑除恶浓厚氛围。
坚持夯实基础抓落实。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严把“入口关”,坚决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换届中取消5名候选人竞选资格,确保选出靠得住、本领强、威信高的农村带头人。全面完成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整顿任务,对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进行综合研判,深入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会同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单位,对村干部进行资格联审,将1名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予以清理,调整村干部9名,进一步优化了村干部队伍,夯实农村基层堡垒。
坚持健全机制抓落实。县委组织部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行“部务委员包乡、组工干部联村”机制,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联动、部门联审、信息联通机制,定期与县扫黑办、公检法司纪检等部门互通情况,推行月报告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每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情况以台账形式,报送县委组织部备案,压实了各级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作者:王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