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是个金矿老板。
孙兆学,中国黄金集团原总经理,后任中国铝业公司董事、总经理。
郝汉则是挂名的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理事、副秘书长,同时还是北京几家公司实际控制人。
他们,因为两个上千万的资金,被联系在一起。这两笔资金背后,又是涉及2亿以上的贪腐大案,他们还妄图花重金阻碍司法机关的调查。
01
第一个千万:
企图靠关系阻止反腐调查
2011年底,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简称中国黄金)、中国黄金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简称中金辽宁)收购了李伟在辽宁葫芦岛的两座金矿,收购总款达2.32亿元。
2014年初,中国黄金收到举报材料,李伟在金矿储量方面造了假,收购案背后存在贿赂和渎职问题,举报材料直指时任中金辽宁原总经理王荣湖。彼时,司法机关已着手调查此事。
孙兆学感受到了危机。为了避免被查处,他安排王荣湖找到了郝汉。王与矿老板李伟一起,赶到北京,与郝汉见面。希望后者利用其身份,阻止司法机关继续深入调查孙兆学等人所涉的问题。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达成一致:李伟筹集了一千万元,交给郝汉。
判决书中,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情况说明证实:郝汉于2009年12月当选基金会第四届理事、副秘书长,属名誉性质职务,不参与日常工作。
02
第二个千万:
假借拍电视剧洗白赃款
根据判决书,李伟的这一千万元,先转到郝汉朋友经营的建昌三合铁粉厂的账户里,再转至郝汉实际控制的北京中检天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账户。
为了掩盖汇款的实际用途,两家公司为此特地签订一份虚假合同,内容为:乙方(建昌三合铁粉厂)对甲方(北京中检天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拍摄电视剧投资一千万元。
然而,郝汉至始至终都没有动这笔钱。判决书中,郝汉供述称孙兆学等人所涉案情重大,致人无法为二人开脱罪责,曾与对方公司交涉过退款的问题,但彼时李伟因涉案被查,钱就一直留在了他公司的账户内。
郝汉这个人不简单,虽然在中国检察官教育基金会只是挂名,但天眼查显示其名下有七家公司,涵盖地产、金融、影视等多个行业。除了该案外,他还曾向银行工作人员行贿。2019年6月17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郝汉犯单位行贿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获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0万元,李伟送的1000万也没收。
判决书中这样表述:被告人郝汉与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另案被告人孙某(孙兆学)为贿赂相关人员,以阻止司法机关针对孙等人所涉经济问题的调查,共谋收受他人钱款,郝汉在此过程中主动向他人索要钱款并确定具体金额,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03
第三个千万:
国企耗巨资买低储量老矿
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孙兆学到底在怕什么?
举报材料中提及李伟在金矿储量方面造假。公开的资料显示,2011年12月31日,中国黄金、中金辽宁与李伟等人签订了关于建昌县金泰、红旗两座金矿的股权转让合同,以2.32亿收购了80的股权,中国黄金占股70%,中金辽宁占股10%,余下20%为李伟占有。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直到目前,天眼查上两座矿依旧保持着当初的股权分配情况。
李伟到底是怎样造假的?2015年,原辽宁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副总工程师丁某还曾为此事获刑。
李伟旗下的金泰、红旗是两座老矿,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开采了,多年的报告显示两矿储量之和仅为300-400公斤。
2009年8月,李伟得知中国黄金集团有意收购后,就想到在储量报告上做文章。他找到了地质大队的多名工作人员,让人私下更换采集到的岩芯,人为提高黄金储量数据,将报告中两矿的黄金储量提升到了6吨。
为了运作这些事情,他前后跟地质大队的人送了一根金条和4万块。
丁某拿了其中的2万元,他在对《辽宁省建昌县金泰-红旗金矿补充勘查地质报告》进行审核时,故意放水。最终,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以该报告为基础,造成了2亿多元的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之后,有媒体报道,这两座矿收购后投产10个月就面临枯竭,储量缩水几十倍。
天价收购案的背后,李伟与孙兆学有不正当经济往来,对于数额,多份判决书均未给出准确数据。2017年11月21日,《检察日报》刊登文章《举报信揭开金矿黑幕》披露,李伟在多起收购事件中,向黄金集团、辽宁公司以及第十一地质大队等多家单位共25名相关人员行贿,行贿数额约1500万元。
其中,时任黄金集团董事长孙兆学收受李伟1150万元贿赂。单单这起黄金收购案,辽宁省检察院反贪局共立案侦查34人(其中黄金系统15人),涉案金额上亿元。
潇湘晨报记者梳理发现,案发后,孙兆学、王荣湖相继落马。《检察日报》的文章称,2016年12月28日,孙兆学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