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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紧贴“三项机制”

发布时间:2017-10-23 点击数:33142

      今年以来,乾县为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促进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出台了《乾县追赶超越季度擂台赛暨社会评价方案》,修订完善了《乾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者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有力推动了乾县追赶超。

季度追赶超越擂台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一等奖颁发“流动红牌”一面,各奖励现金30000元;二等奖奖励现金20000元;三等奖奖励现金10000元。对位列最后一名的镇办、部门各发给“流动黑牌”一面,各处罚现金5000元,凡领到流动红(黑)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谈经验、现身说法,面谈不足、向公众表态。参与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适当加分,位列后三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分别减0.1分、0.2分、0.3分。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委、县政府拿出500万元,对评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良好单位各奖现金60000元、40000元;对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特别贡献奖的,每个奖项奖励现金30000元。优秀单位和个人按20%评定,良好或一般单位和个人,分别按15%和10%评定。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领导干部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拟提拔的领导干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称职以上等次,且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以上为优秀等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考察人选。 (乾县县委组织部  杨辉峰  黄 飞)

【责任编辑: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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