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7人被通报:涉人防系统腐败

时间:2019-08-13    点击:668668

      据山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人防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法规宣传处原处长董家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董家雄担任省人防办法规宣传处处长期间,利用监管省防空防灾体验馆布馆项目之机,违规收取布馆中标单位钱款;承办华北人防信息交流会议时,违规使用酒水、超标准安排宴请;安排他人编造虚假资料,违规将公务接待费用列入会议费结算。2019年5月,董家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晋中市昔阳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李惠中滥用职权问题。李惠中担任昔阳县人防办主任期间,两次违规审批,造成该县两个商住楼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未收缴。2019年3月,李惠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3.吕梁市交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卞海斌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卞海斌担任交城县人防办主任期间,对人防审批档案疏于管理,导致2013年1月至2018年11月间,该县职业中学技能培训楼等3个项目的人防审查申报表、人防审查批准书、人防工程设计条件等相关审批资料不同程度遗失;在审核该县某项目时不负责任,少核算人防工程面积,少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9年7月,卞海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朔州市山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科级干部乔九鑫、市场监管股股长王继荣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乔九鑫、王继荣在该县两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未提供人防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未提供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批准文件和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凭证情况下,违规为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6月,乔九鑫、王继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运城市河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主任科员苏贵凯、副局长杨晋中贯彻落实人防法规不力问题。苏贵凯、杨晋中不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等法规,未将人防审批手续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造成该市2014年1月至2018年底11个工程项目未经审批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9年7月,苏贵凯、杨晋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