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

未组织排查却上报“无黑臭水体” 西安雁塔区涉事科长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9-08-14 来源:华商报 点击数:672540

8月13日,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纪委监委获悉,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改进作风,西安市纪委监委通报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雁塔区原农林水务局水利科科长田亚军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全市组织3次黑臭水体排查,田亚军在第一次排查中,因疏忽未组织排查且未上报排查结果;第二次排查中弄虚作假,在未组织排查的情况下即上报“经排查,我区无黑臭水体”;第三次排查中敷衍了事,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无黑臭水体”的排查结果未认真审核即上报,致使皂河科技西路至昆明路段的黑臭水体漏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田亚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张利国落实工作搞变通问题。2017年10月,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受理徐某等5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资料后,张利国未按规定逐一审核,仅抽查了个别人的资料,致使申办人徐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了资格终审。2018年9月,张利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3.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办财政所所长胡宏涛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2月9日,钓台街办财政所未按时拨付1月份环卫工人工资,钓台街办环卫环保所数次询问胡宏涛情况。在发放工资的账户仍有余额,可用于发放的情况下,胡宏涛以沣西新城财政局还未拨付该项资金为由拒绝发放。直至3月12日,才向沣西新城财政局申请了该项资金,于3月28日发放了1月份环卫工人工资,发放时间延迟近两个月。胡宏涛作为财政所所长,漠视群众利益,对涉及环卫工人切身利益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2018年5月,胡宏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CopyRight © 2020 凤凰传媒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701305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