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兴平法院 李军委
近日,在兴平法院桑镇法庭庭长吴健辉耐心调解引导下,杨某某与赵某某、晁某某化干戈为玉帛,达成和解协议,现场履行完毕。困扰他们的两起纠纷矛盾,在吴健辉庭长的主持下圆满化解。
赵某某、晁某某系夫妻,他们长期租赁了杨某某位于兴平市粮食路的一间门面。2018年5月,因政府拆迁,双方约定在兴平市槐里路一烟酒店协商解决。因双方意见不一致,言语不和,矛盾激化,赵某某、晁某某一时冲动,殴打了杨某某,致使其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治疗。赵某某、晁某某拒不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杨某某将他们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
此前,赵某某、晁某某与杨某某因租赁合同纠纷,将杨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在调解结案后,杨某某未履行承诺,仍欠赵某某、晁某某80000元。
吴健辉庭长细心分析案情后,决定调解结案,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他数次传唤当事人,倾听当事人诉说,不厌其烦的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换位思考。通过情理感化、法治疏导,最终使双方矛盾缓和,达成和解协议。赵某某、晁某某答应赔偿杨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15000元。杨某某当场支付赵某某、晁某某65000元,两个案件同时执结,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