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旬邑县委组织部 朱越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加强和改善干部考核工作提供重要遵循。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要运用系统思维,抓实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干部考核作用。
要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设置指标,否则会造成干部的“怠政、懒政、不作为”,不能让实干者出了力又伤了心,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要结合本地实际,把握好不同单位、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不同层级、岗位的干部特点,综合考量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个人主观努力、贡献大小的加分项,实现对干部的个性化考核、精准化评价。
对干部考核不能仅凭一时一事、一招一式下结论。要坚持实干实绩导向,综合运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等多种方法,通过拓宽考核的视野和范围,从纪检审查、信访反映、群众口碑中了解干部现实表现。要强化重点工作专项考核,深入现场一线近距离观察干部,看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表现和担当。
考核结果运用要公平公正,只有依规依据使用才能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如果只是走过场的考核,那么考核的“指挥棒”就会失效失灵,完全成为形式主义。要鲜明树立用人导向,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让考核结果成为决定干部升降去留的硬性条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硬指标。要用好用活考核结果,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使奋发有为者得到褒奖和重用,让碌碌无为者受到警醒和惩戒,真正让考核结果生威发力。
总之,只有扎实做好干部考核,才能杜绝怕作为、不作为的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