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四个做”加强基层建设 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时间:2019-05-10    点击:254070
作者:咸阳市秦都区委组织部  刘娜
秦都区为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根除村(社区)黑恶势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做好软弱涣散整顿工作。坚持把整顿转化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作为巩固农村堡垒、强化乡村治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举措,加强排查软弱涣散党组织力度,实行“一村一策”,制定具体的整顿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切实抓好整改转化。同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做好村干部联审工作。会同纪委监委、政法、信访、卫生健康、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按台账逐人进行资格联审。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村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和工作步骤,切实建立起多部门联审联查的工作机制。在审查工作中,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督导检查,对审查出有关问题的村干部,进一步具体查清楚具体情况,掌握处置时间、处罚种类、党员违纪处分等基本信息,把涉黑涉恶人员清理出干部队伍,确保村干部队伍风清气正。
做好净化基层组织工作。把夯实根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向基层组织渗透。持续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尤其是涉及征迁,利益关系复杂的城中村等重点村庄,对存在问题的、不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坚决按规定撤换,筑牢基层组织防线。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要求,积极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做好基层治理工作。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在城乡基层普遍建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大力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同涉黑涉恶等不良习气作斗争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