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效问责为乾县追赶超越提速

时间:2017-10-24    点击:58161

作者:乾县县委组织部  史堆堆 黄 飞

为加快实现追赶超越,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责任考核任务,近期,乾县出台《2017年度单项工作考核运用“三项机制”问责办法》,提出对规定时限内单项工作滞后的单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降免职等党政纪处理。

紧扣年度重点工作。问责工作严格遵循“依规依纪、客观公正、注重效能、能上能下”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针对承担2017年度县域经济考核指标、市考指标、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阶段性单项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单位进行工作动态监控。

坚持时效梯度加压。明确提出县域经济考核和全市目标责任考核,第四季度单项指标以第三季度数据为基数,退位1-5个位次的,分别给予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党政纪处理;退位6个及以上位次或处于全省后十位、全市末位的,对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对承担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阶段性单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10月底未达到预定目标任务(全年任务80%)的,给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党政纪处理;11月底未达到预定目标任务(全年任务90%)的,将责任单位主要领导降为副职主持工作;年终未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予以免职。招商引资各相关审批和服务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合同签订、企业注册审批、项目选址审批等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给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党政纪处理。

严格兑现能上能下。年终全面完成县域经济考核、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阶段性单项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季度考核被免职的领导干部恢复原职务;年终未完成各项指标或工作任务的,已免职的领导干部,不再任用。

问责办法的出台,让各级领导干部感受到了强烈的危机意识,有力提升了各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斗志,在全县形成了以上率下、合力推进、奋力追赶超越的浓厚氛围。(乾县县委组织部  史堆堆 黄 飞)【责任编辑:彦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