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组织领导 找准工作突破口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时间:2019-05-16    点击:232918


村级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是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形式。洛川县委、县政府直面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坚持和加强党组织领导,从规范机动地、四荒地管理和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手,夯实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基础。

正视问题,系统部署。洛川县辖7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有行政村196个,农业人口16.1万。全县总面积1804平方公里,耕地64万亩,是一个以苹果种植为主导产业的农业大县,也是一个财政穷县。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2390元、12027元。全县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64个,占比仅为32.6%。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许多村存在机动地、四荒地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承包费过低且长期拖欠、集体资产流失较严重等问题,村集体经济出现“抱着金娃娃要饭吃”的“空壳现象”,群众意见较大,严重影响了村级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为此,今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意见》《洛川县机动地、四荒地管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从规范机动地、四荒地管理入手,做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这项基础性工作。


聚焦问题,精准发力。乡村两级围绕“加强党组织领导,理顺承包关系,清缴历史欠账,规范合同管理,壮大集体经济”的思路目标,充分发挥村“两委”主体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用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下硬茬整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宽松软乱象,规范土地承包经营行为。积极开展机动地、四荒地清查,及时公示清查结果;根据清查结果,完善承包合同、理顺承包关系、清缴拖欠承包费、建立乡镇(村组)土地承包档案;对强占农村土地、拒不依法依规交回承包地及承包费的个人和组织,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予以处理。截止4月底,全县共核查出机动地7.9万亩、四荒地3.5万亩,完善承包合同5211份,收回承包款465.3万元,切实维护了村集体及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典型示范,引领发展。县委坚持“立足实际、分类指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总结推广黄连河村“支部+合作社+基地+贫困户”、京兆村 “支部+企业+农户”等经验做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盘活现有资产、资源、资金,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走适合村情发展的路子,兴办多元化新型经营主体,壮大村集体经济。落实乡村两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大力实施村集体经济重点村扶持行动、示范村培育行动和空壳村清零行动,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坚持和加强党支部的领导,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156个,采取招商引资、能人领办、入股分红等形式,谋划特色种养殖、苹果产业后整理、休闲旅游等发展项目90余个(其中部分开始实施),积极发展“资产经营型”“资源开发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集体经济,广渠道、多层次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群众收入,为振兴乡村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