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公安局:向民爆物品“亮剑”

时间:2019-09-11    点击:392991


                 作者: 刘园园 田丫

随着“轰隆”一声巨响,9月5日,洛川县公安局将一批收缴过期的民爆物品成功销毁,为即将到来的国庆节和洛川苹果节消除了安全隐患,全面奏响了平安洛川建设的最强音。

在凤栖镇街道办薛孟河村一空旷处,县公安局组织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和凤栖派出所相关警力,销毁了收缴的3枚炮弹、1公斤炸药和1发电雷管。

今年来,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和“治爆缉枪专项行动部署,采取滚动排查、网上清查、深度调查、联控联查、安全检查等举措,广泛宣传发动,动员群众主动上交流散社会的民爆物品。同时,加大对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库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收缴过期炸药和雷管等易爆物品。

在此次销毁活动中,县公安局制定了详细的销毁工作方案,对所要销毁民爆物品的出库、运输、看管、装药、警戒、起爆、检查清理等环节全程监督。通过实际查勘,确定销毁地点、设立警戒人员,在有爆破资质人员的操作下成功安全对收缴的危险物品进行了销毁,力争确保不炸响、不打响、不流失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