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传海军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龙县纪委监委聚焦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向基层延伸,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健全机制夯责任,扎实部署稳推进。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制定了工作职责、保密工作、线索受理登记管理等制度,信访、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纪检监察等科室和各纪工委、各乡镇纪委协作配合,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同时,利用周一例会“大课堂”及时对中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对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稳步推进。
确保宣传全覆盖,全民参与造氛围。在全县各乡镇、部门驻地、医院、社区行政村和车站等人口聚集地悬挂、张贴“扫黑除恶、破网打伞”宣传公告400余份,制作并发放信访举报小卡片1500余张,公布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同时,通过黄龙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短信推送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工作开展情况100余次,进行多方位宣传。“线上”“线下”齐发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声势,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共同监督,使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无处遁形,营造良好舆论监督氛围。截至目前,通过县纪委监委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1个。
强化协作无间断,工作联动大合力。强化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印发《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县监委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积极与县专项斗争办公室和政法机关对接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达到除恶务尽、不留遗患的目的。同时与县公安局联合印发《黄龙县纪委、县监委、县公安局办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加强沟通协调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确保既“扫黑除恶”也“打伞破网”。
问题线索大起底,细致甄别无遗漏。加大察访力度,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深入基层村组,走访群众,收集线索。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触角向乡镇纪委延伸,建立每月定期上报问题线索摸排台账,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不力等问题线索与一般性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格区分、细致甄别,确保线索不遗漏、不误判。对近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700余条问题线索、案件及县扫黑办移交公安机关侦办的36件案件进行排查、核查,发现疑似线索15条,经过县纪委监委扫黑办细致甄别,未发现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
执纪问责不放松,破网打伞不手软。围绕黑恶势力的12种表现形式,重点盯紧脱贫攻坚、征地拆迁、“三资”管理等领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及干扰和阻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坚决惩治基层党委、政府和职能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力的失职失责问题,以及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努力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1个问题线索进行快查快办,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