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勉县县委组织部 陈 浩 史 超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勉县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扫黑除恶的治本之策,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动员宣传、强化任务推进,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扫黑除恶“组织力”。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成立县委组织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动任务落实。建立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信息通报和资格联审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县信访局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清理违法犯罪、不合格村(社区)干部,严把村干部的“资格关”和“入口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达标创建的重要指标,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今年以来,共开展4轮次调研督导或暗访督查,持续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
强化动员宣传,增强扫黑除恶“凝聚力”。坚持“宣传就是威慑、动员就是战斗”的工作思路,通过召开会议宣讲、入户走访谈话、悬挂横幅标语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和举报方式,营造全民动员、全员参与的扫黑除恶浓厚氛围。结合“主题党日+”、村组院坝会等活动,定期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案件,通过剖析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纳入镇村干部培训内容,分5期对全县1450余名村(社区)“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开展集中轮训,提高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强化任务推进,提高扫黑除恶“执行力”。大力推行“能人”治村,结合换届,培养、招引516名具有双带能力的人员进入村级班子,村干部平均年龄较上届下降6岁。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和违法违纪干部“大起底”工作,联合公安、法院、纪委监委等8个部门,对全县4837名村组干部进行全覆盖资格联审,清退受刑事处罚人员18名。以中组部确定的“十类问题村”和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四类重点村”为重点,在充分征求县扫黑办、脱贫办、信访局意见的基础上,将1个涉黑涉恶案件村、3个脱贫攻坚滞后村、4个信访舆情多发村和10个村级党组织作为整顿对象,按照“五个一”推进机制,选派20名党员县级领导和92名领导干部组成18个工作组,扎实开展集中整顿。目前共排查出问题47条,整顿18条,帮助协调项目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