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出台《科级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细则》

时间:2017-10-28    点击:16085

          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做到预防在先、提醒在前、防微杜渐,近日,武功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细则》。

提醒是组织部对群众反映的科级领导干部在德、能、勤、绩、廉,尤其是个人品行、廉洁自律、生活作风、工作作风、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通过信函的形式向本人进行告知提示的一种监督管理手段。函询是组织部针对信访、举报及其它途径反映科级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外,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对反映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函询了解;诫勉是党组织对存在一定问题但又构不成党政纪处分的科级领导干部,指出存在的问题,责成限期改正的教育管理手段和方式。

《细则》将科级领导干部存在的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有必要提醒本人注意等4种情形列入提醒范围;将领导班子内部不团结、搞无原则纠纷,或经常无原则搞“小圈子”,拉关系、走门子,谋取私利等9种情形列入函询范围;将科级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不力、不在状态,应对突发事件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一定损失12种情形列入诫勉范围。

《细则》明确规定,科级领导干部一年内被提醒两次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诫勉。受到诫勉的科级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半年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目前,已对档案室规范化建设标准低、进度缓慢的3个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对基层党建工作相对滞后的1名党委书记进行了函询;“第一书记”管理松懈的、工作不扎实的两个县级部门主要领导进行函询。 (武功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段继刚 罗莹)【责任编辑: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