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县扶贫小额信贷实现“零逾期”

时间:2019-11-27    点击:613780

作者:甘泉县扶贫开发局  白  亮

近年来,甘泉县为切实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扶贫小额信贷 “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更好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在精准脱贫中的作用,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科学制定工作流程,注重效益评估,热情上门服务,实现了小额信贷“零逾期”的目标。

加强群众诚信教育。针对贫困户金融知识不足、诚信意识缺失等问题,由各承贷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金融诚信宣传教育、发放诚信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标语等,加强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两委”班子成员、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联户干部要结合本村产业发展、市场需求、贷款户家庭状况,因地制宜确定优势特色产业项目,确保贷款真正用于产业发展。

  严把贷款推荐审核。村级风控小组严把贷款户推荐审核关,将有产业发展基础、信用良好、有贷款意愿、有一定还款能力且授信良好的建档立卡户推荐为贷款对象。严格执行银监发〔2017〕42号文件政策,以户为单位, 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免担保、免抵押、执行基准利率、贷款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

跟踪做好各项服务。村级风控小组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扶贫小额信贷用于发展产业。严禁贷款用于建房、理财以及消费类支出,对发现有弄虚作假、改变贷款用途等现象的要第一时间报告承贷银行,及时采取措施回收资金。贫困户在产业实施过程中,村产业发展指导员要及时协调落实产业帮扶措施,做好技术帮扶指导。

多措化解贷后风险。扶贫局、金融办和承贷银行加强信息共享,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分类管理台账,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通知到镇、到村、到户,各乡镇(街道办)和村级风控小组要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的催收工作。各承贷银行主动加强与扶贫局、金融办、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办)沟通,确保贴息资金按时兑付不拖欠。贷款到期时,对于因产业周期较长、项目尚未产生收益,经承贷银行、各乡镇(街道办)、村级风控小组共同审核,贫困户生产经营正常、还款意愿较好,且产业发展确实需要继续使用资金的,在脱贫攻坚期内可以实行贷款展期等办法进行处置;对于贫困户信用意识淡薄、还款意愿差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逾期,由村级风控小组加强思想教育,再由承贷银行、扶贫局、金融办、镇政府及村级风控小组联合上门进行催收;对于恶意违约户要在适当范围予以曝光,并列入黑名单管理,由承贷银行会同司法部门依法收回贷款;对于借款人发生意外死亡、遭遇重特大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不能按期还款的,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 可按程序启动风险补偿,予以核销。同时,对申请并获得扶贫小额信贷的贫困户,鼓励综合运用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等多种方式提供保险保障,分担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