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法院: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时间:2019-12-23    点击:292816

作者:吴舒捷

12月17日,洛川县法院在洛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党某某等3人寻衅滋事罪和支某某等6人非法拘禁和寻衅滋事罪。

2017年11月19日,因洛川宏达工贸公司与莲花公司在洛川县老庙镇街道铺设燃气管道工程产生纠纷,洛川宏达工贸公司法人代表指使杨某某(另案处理)带人前往老庙施工现场阻挡施工,被告人党某某纠集张某某和赵某某等人前往施工现场阻挡施工,在阻挡过程中发生冲突,被告人对施工方人员进行殴打,并对受害人车辆进行打砸,构成寻衅滋事罪。经审判,分别判处党某某、张某某、赵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6个月和10个月。

2014年9月,被告人支某某、吴某某等人成立洛川鑫得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依托该公司建立以被告人支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组织,非法发放的高利贷,雇佣社会闲杂人员,李某一、李某二、李某三和雷某某组成讨债队伍,在洛川县多次采用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手段,暴力讨要非法债务,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经审判,分别判处支某某、吴某某、李某一、李某二、李某三、雷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1年10个月、2年5个月、1年1个月、1年1个月和1年2个月。

庭审经过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等阶段,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洛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学生 梁悦作为一名学生,我们应该要懂法知法守法,做任何事,要三思而后行,交友谨慎,不盲目从众。

洛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老师 王兰馨经过本次活动,以后上课我会对学生加强一些法制教育的内容,要告诉他们,平时要分清是非,遵纪守法,谨慎交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洛川县法院党组成员 刑事审判庭庭长 孙明治为什么把这两起案件安排在学校里边,主要就是为了教育广大学生,遇到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要及时寻求帮助,及时报警,善于保护自己,二一个,就是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要为贪图小便宜或者为了哥们义气,误入歧途,搞一些不法行为。今后我们法院会继续选择合适的案例,搞好五进,进厂矿,进企业,进校园,进公园等,搞好全方位的法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