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管理关系,城固县将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县教体局、卫健局、住建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水利局、税务局和法院10个部门单位原机关党总支进行调整,成立了10个县直部门单位(直属)机关党委。
(直属)机关党委分别隶属县直机关工委、农工委管理,党委书记由部门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每个党委设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委员5-9名,并成立党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党务干部2-3名,党委副书记、办公室主任享受单位内设科(股)长待遇。目前,10个机关党委已全部召开了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领导班子,并配备党务干部24名。
将(直属)机关党委日常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按照党员50人以下的,每个支部每年不少于5000元;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党员每年人均不少于100元的标准予以落实。同时,为切实解决部门党组对下属单位管业务不管党建的难题,明确(直属)机关党委有指导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部门单位党组抓行业党建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