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依托微信平台,在镇(办)、村(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中创建“微信大党委”,提升“主题党日+”活动成效。
高标准细构建。“微信大党委”体系由县、镇(办)、村(社区)三级党员微信群构成。县级建立“镇巴县微信大党委”总群,县级巡察员、各镇办党委组织委员为成员。各镇(办)党委建立“××镇(办)微信党委”分群,县级巡察员、镇办党委委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村(社区)建立“××村(社区)微信党支部”子群,县级巡察员、镇办相关党委委员、镇级巡察员、村(社区)支部所有党员(包括外出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为成员。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强管理重规范。县级管理员每月通过微信平台提醒“主题党日+”活动时间,下发相关学习资料。镇(办)、村(社区)微信群管理员提前2天将活动主题、时间,通过微信平台通知全体党员;组织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及时在线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通过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对于因年老体弱、患有重大疾病、行动不便,不能通过微信平台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安排专人定期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确保党内组织活动“线上线下”全覆盖。
严督导促落实。采取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3日内定期巡察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基层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将通报督查结果纳入镇(办)党委党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要求镇级巡察员及时对接县级支部活动,督促下辖党支部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存档并逐级上传至县级党员微信群。对于党员微信平台管理运用不到位的党支部,由县委组织部约谈镇(办)党委相关负责人。同时,加强对党员微信平台舆论监督引导工作,对于有违规上传、转载、复制不当言论及谈论与工作无关内容者,严肃问责处理。
(镇巴县委组织部供稿)【责任编辑: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