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第一时间印发通知,从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方面对防控用药用械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零售企业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药品经营企业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指导药械经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监督与指导相结合,严格把好药械经营环节安全关口。
二是检查与巡查相结合。按照“四个最严”标准要求严守药械产品质量关,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站好岗、守好位。成立巡查组,对药械经营企业测温设备、体温检测记录、消毒措施、顾客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巡查,督促企业严把防控安全关口,对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业整顿,确保特殊时期药械市场安全。
三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交流群等线上方式,及时通知、指导各药械经营企业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防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依法经营;组织执法人员下沉一线,向药械经营企业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签订《疫情防控价格承诺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网络管理与信息共享相结合。全面启用疫情防控期间销售退烧、止咳类药物录入登记系统,对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有效掌握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基本信息,建立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筑牢药械零售环节疫情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