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文龙 安敏玲
光伏扶贫电站是临渭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主要产业之一。依据中省市相关政策,区委、区政府针对临渭区光资源富集的优势,2017年至2019年底,临渭区先后在渭北平原、东西两塬9个镇27个村(阎村镇三李村是13个村联合电站)实施光伏产业扶贫。截至2019年底,全区累计建成并网光伏扶贫电站27座,总投资4715.64万元,装机总容量5841.9千瓦,带动贫困户1040户。这次将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及其附属设施,认定为村级集体资产,并确权登记到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不但壮大了贫困村集体经济,增强了村集经济组织造血机能,而且尽一步拓宽了贫困户增收渠道,为进一步防止贫困村、贫困户返贫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光伏电站确权登记到村,列入村级集体资产台账,也为全区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夯实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电站确权登记工作,临渭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扶贫办、经发局及相关街镇,依据省市相关要求及确权登记程序,指派工作人员深入镇村,加大工作指导力度,要求涉及电站确权登记的街镇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确权登记程序、电站交付使用调查确权事项和公示审核内容。通过对光伏电站项目审批、财务审计、权属回购、交付使用、四邻界止、面积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公示,做到了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权属清晰、四至清楚。
截至2020年5月30日,全区已全面完成阳郭镇6个村、丰原镇3个村、崇凝镇6个村、阎村镇2个村(三李村是13个村联合电站)、三张镇4个村、下邽镇1个村、官道镇2个村、孝义镇2个村、蔺店镇1个村,共计9个镇27个村的光伏扶贫电站确权登记工作,并向有关街镇下发了光伏扶贫电站权属确权登记批复文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赋权属,确资产”,建立区、镇、村三级管理的光伏电站确权登记档案。
本次临渭区光伏电站这一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划清自然资源所有权的“边界”,为全区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了确保光伏电站确权后的健康持续运营,防止引起权属纠纷、盈余分配混乱,临渭区农业农村局明确要求有关街镇政府,将其列入镇级“三资”监管平台,进一步严格光伏电站扶贫资金的规范管理,确保光伏电站资产保值增值、盈余分配公平合理,为切实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机能及维护群众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