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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强化考核督查“护航”区域发展 作者:秦都区委组织部王曼萍

发布时间:2017-12-06 点击数:9088


     作者:秦都区委组织部王曼萍

今年以来,秦都区考核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机制,转变思路,不断加强目标考核督查工作力度,积极探索督查工作的新路子,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送阅二通报三通知”为内容的反映督查新制度,将目标责任考核督查工作与全区各级干部关注点相结合。“一送阅”就是,每季度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完成情况较差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进行深入调查、认真剖析,形成翔实的分析材料,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二通报”就是,每月对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级部门本月目标任务、职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通报;对全区承担的市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逐一督查并通报。“三通知”就是,对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平时安排的中心工作和调整的目标任务情况,以交办通知单的形式,及时落实,限时办结;对没有达到季度计划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单,要求强化措施,全力追赶;对没有达到半年计划的目标任务责任单位,下发警示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迎头赶上。
        “考(事)前审核、考(事)中监督、考(事)后跟踪”为内容的全程督查新制度,将目标责任考核督查工作与全区各项工作全过程相结合。考(事)前审核:在考(事)前,制定目标任务的时候,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重心以及单位承担的职能工作情况,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全面审核、逐项督查,做到合理、可信、可超;考(事)中监督:在考(事)中,平时对各单位目标任务检查考核时,专门成立独立的考核工作督查组,一方面对各单位考核工作进行督查,另一方面对各考核组工作进行督查,有效确保全区考核工作高效、有序、顺利推进;考(事)后跟踪:在考(事)后,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对各单项工作考核最后一名的单位要求制定整改方案,以此进行跟踪式督查。
       “重点与全局并重,突出重点督查、平时与定期合力,注重平时督查、自主与联合共用,力行联合督查”为内容的分类督查新制度,将目标责任考核督查工作与全区各个单位职责权相结合。“重点与全局并重,突出重点督查”:在实行全局式全面督查的同时,将重点督查与全局督查并重,进一步突出关键环节、突出中心工作,大力推行重点督查;“平时与定期合力,注重平时督查”:在实行月度、季度、半年等定期督查的同时,将平时督查与定期督查合力,根据需要,适时、及时、积极地推行平时督查;“自主与联合共用,力行联合督查”:在独立自主地实行自主督查的同时,将自主督查与联合督查共用,根据不同单位相似的工作职责、相同的工作目的,着力将区考核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创强办、区统计局等职能单位进行有机结合,组成全区性的联合督查机构和机制,实行联合督查。作者:秦都区委组织部王曼萍【责任编辑:彦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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