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正宁公安交警将保畅通、降事故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警动员,全员上路,采取流动巡逻、固定设卡执勤和错峰勤务相结合的方式,紧盯重要时段和路段,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07月27日16时30分许,正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和中队民警在连固线1371km+200m对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陕DGXXX8号小型轿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民警要求驾驶员冯某某出示驾驶证时,其神情慌张,左顾言它,当场不能出示驾驶证,同车乘坐人杨某某匆忙上前搭话,民警见状可疑,遂口头传唤二人至永和中队进行调查。经查, 27日15时10分许,杨某某驾驶陕DGX658号小型轿车从彬县出发前往正宁县宫河镇亲戚家去,因对路线不熟悉,行至五顷塬街道,将车交由冯某某驾驶,冯某某驾车行驶至连固线1371km+2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查处。冯某某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因醉酒驾驶已被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吊销,民警在对冯某某尿液样本进行毒驾检测时,三次检测结果均为阳性,后经调查核实冯某某正在服用管制药品。
杨某某涉嫌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杨某某处以500元罚款;冯某某涉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超员20%以上、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400元罚款。
正宁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时刻注意路面状况,切勿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