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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乡村振兴需重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乡村共同体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中新网 点击数:695004

专家:乡村振兴需重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乡村共同体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 谢艺观)“未来我们所需要的乡村振兴,肯定是一种共享式的,需要有包容性。这也意味着,我们需要共享式的、包容性的配套政策,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导向。”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发展中心主任黄承伟表示。

    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社会学——北京市社会学学会2020年学术前沿论坛暨常务理事会会议现场。

    10日,由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承办的“服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社会学——北京市社会学学会2020年学术前沿论坛暨常务理事会会议”召开,特邀嘉宾和青年学者们在会上探讨了相关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王春光指出,外部力量的进入和内生发展机制动力的重新塑造,可能是乡村振兴要考虑的问题。内在的一些文化、社会基础,需要外部的力量通过合适的、合理的方式进入才能激发出来,保持其发展。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陈涛看来,各种外部资源投入虽然很重要,但决定性的因素仍是乡村内在的动能。所谓外因是条件,内因起决定作用,进而乡村以人群为基础,形成有文化价值内核、有自我造血功能和内生活力、有机体行动能力的共同体。

   “维持住乡村内生动力,把它激发出来,进而培育和保护,需要有一个环境,我管它叫‘村庄共同体’建设。”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系主任周飞舟称,也就是村庄需要有一个保护性或者是培育性的力量,能使得村民有活干,而且还愿意去干活。

   “乡村振兴的实质是重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乡村共同体,使之成为有吸引力的美丽家园。”陈涛补充道,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大力发展乡村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其重点在于植根乡土、立足农民需求,要采用政企社合作、新老乡民共建共管共用的方式,与乡村社会资本培育和发展同步,以乡土价值重建服务于乡村振兴。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冯仕政提醒,当下中国社会转型与乡村变迁有多重表征,包括“外循环”打破“内循环”、乡村生活的动摇与更替、人口与文化的代谢、乡村合作的断裂、商品化的社会交往等,但乡村生活有其自成一体的逻辑,社会建设需因势利导。

    中央民族大学副校长麻国庆则将视角聚焦到民族企业乡村振兴上。“在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里面,文化主体性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离不开文化主体性塑造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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