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 法院助力护航

时间:2020-11-14    点击:661441

作者:周至县人民法院  罗成标  田杰

    11月13日上午,在周至县马召镇惠秦果业园区内,100多名果农正在认真旁听一起案件的庭审。当天周至法院在这里巡回开庭审理一起某果业合作社诉果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庭审间隙,法院工作人员为现场旁听群众介绍了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及相关便民措施,同时征询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建议意见。

    2020年元月,周至县某果业专业合作社与被告田某某签订了猕猴桃种植《合作协议》,约定合作社为被告提供种植技术培训指导、猕猴桃专用肥、叶面肥,被告则必须按照原告种植技术标准执行,生产出的猕猴桃由原告负责收购,被告不得自行随意销售,否则将对原告所造成的损失按3倍补偿。到了9月猕猴桃成熟后,被告田某某将猕猴桃出售给了第三方,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庭审中,主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调查了案件事实,耐心释法析理,引导群众在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做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持者、参与者、宣传者,案件最终成功调解。

    “今年猕猴桃行情好,这种纠纷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法院的这个判决导向性非常好,引导果农树立诚信意识,希望法院多组织这样的开庭活动”。县政协委员葛富斌说。

    周至法院副院长陈永民表示,优化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参与者,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更是责无旁贷,我们将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通过依法公正审理相关案件,全力服务周至猕猴桃产业发展,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周至是中国猕猴桃之乡。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大力发展猕猴桃产业,积极创建猕猴桃产业示范基地,依托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模式,提高猕猴桃产业化水平,猕猴桃已成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黄金果”。随着猕猴桃产业的不断壮大,涉及猕猴桃种植、采摘、运输、储存、销售等领域的纠纷日益增多,周至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强化契约意识,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