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侯白云 霍斯佳
6月12日,洛川县凤栖派出所赠一面标有“排忧解难似亲人,为民服务暖人心”字样的锦旗,这无疑是对凤栖派出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最好褒奖。
事情要从2020年2月份说起。
2020年2月份,接群众报警称:在洛川县华煜楼下有一流浪汉,请求出警。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看到一名衣衫破烂的男子蹲坐在路边。经询问了解,流浪汉杨某78岁,洛川县旧县镇靳家塬行政村人,40多年前从甘泉县东沟乡招上门女婿招到靳家塬村,而今家中已无亲人,才流落街头。
考虑到天寒地冻,老人居无定所,民警联系民政救助站,联系爱心协会将其送回旧县镇靳家塬村。
可是,几个月后,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杨某又“住在”了华煜楼下。当民警准备再次把杨某送回家中时,因家中再无亲人的原因,他无论怎样都不回去了。随后,民警联系县民政救助站工作人员请求帮助,这时民警发现杨某没有户籍信息。
得知这个情况后,凤栖派出所立即安排户籍民警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大量调查走访,并对杨某DNA血样进行送检,依据《陕西省公安机关户口办理工作流程》,利用近一个月成功对杨某补录了户口。
据悉,今年1月,78岁的老杨被民警安排进了洛川敬老院颐养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