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范孝明 刘园园
为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有序推进,8月16日,洛川县法院借助手机微信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有效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受到当事人一致点赞。
小敏(女)与小涛原系夫妻关系。2016年8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在婚姻登记中心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女小曼(2008年11月出生)由小涛自行抚养。随着小曼的年龄增长,其父小涛后来组建了新的家庭,由于家庭的变故及升学读书的压力,小曼的性格渐渐变得孤僻、叛逆,成天郁郁寡欢,母亲小敏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了给女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环境,遂一纸诉状将小涛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小曼的抚养权。
在案件审理期间,承办法官了解到小曼受疫情影响被困浙江温州,无法到庭表达其真实意愿。本案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不仅会加重小曼身心健康的持续恶化,更会对秋季入学带来极大的障碍。
承办法官面对此困局,在征得其父母同意后,现场拨通了小曼的微信,通过聊天形式了解其真实意愿及目前生活状况,小曼渐渐放下了思想包袱,打开了话匣子,与其父母“隔空”畅谈。最终,小曼经过深思熟虑后,明确表示同意变更抚养权,愿意随同母亲共同生活,一场盘踞在小曼及其父母心头的“心结”在欢声笑语中烟消云散。(文中人物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