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健全扶贫绩效考核机制,激发贫困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时间:2018-07-09    点击:33820

作者:党云飞、赵发年

坚持把脱贫攻坚成效作为考核贫困村干部的主要依据,把村党组织“两力两率”调查评价作为重要评判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好“三项机制”,建全完善扶贫绩效考核制度是全面激发贫困村干部干事创业工作热情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六个精准”有效落实的重要保障,对助力脱贫攻坚再上新台阶发挥着重要作用。

明确考核范围,细化考核内容。对照省、市关于驻村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落实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根据年初目标任务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规范考核方式和考核程序,将区财政发放补贴的村级干部全部纳入扶贫绩效考核范围。以提高村党组织战斗力、组织力、执行力和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为核心,将基层党组织建设、贫困村脱贫进展、贫困户脱贫进度、村干部扶贫政策知晓率、“四化同步”推进落实、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两力两率”调查评价等内容纳入村干部扶贫绩效考核范围,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机制,促进贫困村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

完善考评细则,突出客观公正。镇街党工委按照全区扶贫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结合本镇脱贫攻坚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切实可行、易于操作的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区级及时调整“村干部绩效补贴考核管理办法”,将扶贫绩效考核占比提高到80%以上,把脱贫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中之重,对照全区脱贫攻坚年初目标任务分解内容和年终考核评价指标,及时补充完善村干部扶贫绩效考评细则。“两力两率”调查评价工作,充分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评价、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严格组织实施,规范考核程序。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区扶贫办、区民政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指导各镇街按照村干部述职自评、考核组实地查看、“两力两率”调查测评、考核结果评定等程序组织实施,将季度扶贫专项督查考核与日常扶贫检查考核等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严格制定村干部扶贫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规范扶贫绩效考核方法和步骤,确保考核严谨有序。镇街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自查打分,提供相关数据资料,考核组根据镇街自查打分情况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形成考核报告并及时向镇街反馈结果。

强化结果运用,激发工作热情。将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在原绩效补贴发放的基础上再加发一定比例。考核结果合格的,足额发放绩效补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按一定比例扣除绩效补贴。对按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村集体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坚持每年对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村“两委”负责人、第一书记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力、群众评价不高的村干部,在换届时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激发贫困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责任编辑:彦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