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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乾县:五条纪律促党员干部严防疫情

发布时间:2020-02-09 点击数:599030

作者:李战战

为了以过硬的担当和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乾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对全县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提出了五条新的纪律要求。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模范带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严格做到自律及他律。全县各级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管好自己、亲属的同时,务必影响和带动亲朋、邻里,协助村(社区)、包抓单位工作人员管控村民(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

严禁聚众聚会。凡发现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聚餐、聚会、打牌、赌博等聚集性活动的,县纪委监委将从严从快处理;凡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要求聚餐、聚会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一律免职,县纪委监委对其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杜绝私自传播非官方核实的相关疫情信息。对擅自散布传播未经官方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的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视情节依照党政纪严肃问责,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各级干部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单位党组织的安排认真履职。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一经发现将按照“三项机制”和《纪律处分条例》严肃问责和处理。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干部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线索。举报线索务必准确无误,对虚报、冒报的,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作者:李战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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