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战战
为了以过硬的担当和作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乾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对全县各单位和党员干部提出了五条新的纪律要求。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模范带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严格做到自律及他律。全县各级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管好自己、亲属的同时,务必影响和带动亲朋、邻里,协助村(社区)、包抓单位工作人员管控村民(居民)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
严禁聚众聚会。凡发现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聚餐、聚会、打牌、赌博等聚集性活动的,县纪委监委将从严从快处理;凡发现领导干部违反要求聚餐、聚会或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一律免职,县纪委监委对其违纪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杜绝私自传播非官方核实的相关疫情信息。对擅自散布传播未经官方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的公职人员,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视情节依照党政纪严肃问责,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各级干部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单位党组织的安排认真履职。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等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一经发现将按照“三项机制”和《纪律处分条例》严肃问责和处理。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收集干部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线索。举报线索务必准确无误,对虚报、冒报的,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作者:李战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