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静
12月22日晚,城固县公安局三里桥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开展日常动态巡逻时,接到县局110指令:西环六路有爆竹燃放的声音。随后经过民警查找,张某正在西环三路关王堡村空地旁边为自己购买的新车燃放爆竹庆贺,民警现场及时制止了张某继续燃放爆竹的行为。按照《城固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张某违反了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当事人张某以治安罚款500元的处罚。
经询问调查,张某对其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对其宣讲《城固县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书写了检讨,并保证以后一定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坚决维护良好社会环境。
同时,城固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在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请大家严格遵守管理规定,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