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四抓四提升”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时间:2022-09-22    点击:686479

(通讯员:刘辉、张娟)全面落实“双减”政策,有效巩固“双减”成果,将“双减”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质量工程、系统工程,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方位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彬州市“四抓四提升”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抓资金监管,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彬州市成立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领导小组,出台《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通过与工行彬州支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实行“银行搭建托管平台、一课一销”的管理模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实施精准监管。通过签订服务承诺书、开展专项政策解答、发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中的资金管理功能等形式,着力提升监管实效。目前已建立账户60多个,正在运行的38校外培训机构存入监管资金达100余万元,有效预防了“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抓合同签订,提升权益维护水平。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减少和防止侵害学生家长利益问题发生,彬州市将合同签订率作为维护学生家长及培训机构合法权益的一项具体举措。彬州市教育局投资2万元印制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全面推广使用,杜绝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培训费用行为,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另外通过彬州新闻、彬州教育公众号、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广大家长、学生及培训机构的维权意识。同时深入培训机构,加强对合同签订的指导和服务,培训合同签订率均达到100%。

抓项目鉴别,提升分类管理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要求,出台了《彬州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彬州市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彬州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3类设置标准;二是组织专家每学期初对培训机构的培训项目、培训材料进行鉴别审核,截止目前已开展鉴别审核6次,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三是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监管审核备案的培训项目、培训材料开展培训活动,没有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有效杜绝了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

抓审核备案,提升培训服务水平。培训备案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彬州市从四项备案入手,从严要求培训机构各类培训行为。一是抓从业人员备案。对校外培训机构160名从业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核备案,并辞退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从业人员19名;二是抓培训收费备案。对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三是抓培训安排备案。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培训批次、培训内容等进行审核备案,培训机构开展的线下每节课时长均未超过45分钟,培训时间也均未晚于20:30;四是抓招生宣传备案。彬州市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招生宣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招生宣传经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进行宣传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