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县委组织部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干部选任过程中,刚性执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把干部选任关口,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严把动议提名关。在干部调整前,根据平时调研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结合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确定调整方向和原则,提出干部调整初步建议,提交县委书记专题会议酝酿讨论同意后,严格按程序组织实施。并坚持做到“四个不提名”,即“三龄两历一身份”不清楚的不提名、政治表现有不良记录的不提名、不符合“三项机制”要求的不提名、不符合班子功能结构配备要求的不提名。
严把考察审核关。建立了干部考察员库,对县管干部的考察,考察组成员从考察员库和参与本单位巡察的干部中抽取,进一步提升了考察精准度和专业化水平。干部考察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由组织、纪检监察、卫健、民政、市场等部门进行“联审会诊”,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拓展考察范围,不仅考察八小时内的工作表现,还延伸了解八小时以外有关情况;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的,将考察范围延伸到原工作单位。
严把程序步骤关。从“动议”到“任职”所有程序和环节,坚持依次推进、顺序不变、程序不少。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每次干部调整中,按规定就动议干部的理由、调整数量、编制职数、人员资格、任用意向、符合“三项机制”、推荐考察、档案查核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经批复同意后上会研究。
严格监督问责关。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坚持“一人一表”,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实时记载、全程监控,努力实现全程纪实的“事前预警、事中纠偏、事后追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