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州市:“以案定补”激发人民调解新活力

时间:2022-11-29    点击:659741

通讯员:郭永平 梁思琪

 今年起,彬州市市委政法委出台了矛盾纠纷调解“以案定补”奖励机制,激发了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活力,有效防止了“小事拖大,大事拖难”,很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促进了全市的和谐稳定。

 长期以来,人民调解工作一直存在着经费保障难、人员到位难、责权统一难等问题,维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很难充分发挥。为筑牢“第一道防线”,彬州市市委政法委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按照“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市、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和能力,该市一方面定期邀请资深律师,坚持开展调解技能技巧和法律知识轮训,直接参与庭审观摩,开阔视野,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印制了2000余册《人民调解法》学习培训辅导资料下发到各调委会,并制作了“人民调解员”胸牌,发放到了全市人民调解员手中,亮明了民调员身份,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荣誉感。

 今年11月,彬州市又制定出台了《彬州市矛盾纠纷调解“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明确了补助标准、补助条件、工作要求及审核办法等,对全市10个乡镇(街道)156个村、13个社区人民调委会全面实行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制度。

 “在矛盾纠纷化解‘以案定补’个案审查核算补助时,无特殊情况的矛盾纠纷(使用规范文书格式,制作调解案卷要素齐全),按照每件200元的标准予以核定,对于涉案人数较多(10人以上)或调解难度特别大的矛盾纠纷,可根据情况予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予以核定,最高不超过2000元。”彬州市综治中心主任郭永平说,“民调员长期生活在基层,工作在基层,对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以案定补’体现出了对他们劳动的认可。”

 “以案定补”奖励机制彻底打破了以往的“大锅饭”,多调多得,显示了收入的公平竞争,调解员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明显增强,作风明显转变。1到11月份,彬州市有效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011件,防止纠纷激化近百件,民间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大量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市里出台‘以案定补’政策,第一就是规范了基层调解,第二在经济上给了人民调解员一个保障。”彬州市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辛国永说,“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起到了推动作用,使他们的调解数量和质量比以往明显提高。”